根据《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2021年政府聘员招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体检项目:由医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
四、有关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分组进行体检(详见附件2)。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8:00,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接受是否吸毒测试。
4、按照医院相关收费标准,体检费为330元,由个人自行承担。为方便工作,医院在体检科设临时收费点,只接受现金支付。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5、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的招聘职位按报考该职位人员的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如对本人成绩或参加体检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本公告由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0-3432996。
汕尾市公安局红海湾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