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含驻区)各单位: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201号)的文件要求,《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我区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作出新的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对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各地要紧紧围绕市和区相关重点工作要求,加快部署推动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附: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docx
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