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粤自然资规划函〔2020〕4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6号)以及《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78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特组织编制石新村的村庄规划。本次村庄规划规划范围为整个行政村域的所有国土空间,其中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现就规划成果公开征询村民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2月14日,请于公示期限内及时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hw.gov.cn/)
2、现场张贴:田墘街道办事处、石新村村委会
意见反馈方式:
来函: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电话:0660-3439201
电子邮箱:tqjddzb@163.com
附件: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石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