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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关于启动防冻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2-02-19 10:0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平均气温已降至10度以下,同时,各地出现了中雨到大雨降水过程,海面出现了7-8级大风。目前,我区寒冷橙色预警信号生效中。据市天气部门预计阴雨寒冷天气将持续至2月22日夜间,过程雨量约100毫米。本次阴雨寒冷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覆盖全区,对我区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研究,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2月20日13时30分时启动防冻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落实预案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防御工作。

  一、落实防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此次低温阴雨天气防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三防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影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值班值守,提前落实应对措施。

  二、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天气形势实行滚动预报,适时加密发布频次。

  三、加强民生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少因低温冰冻造成的种植、养殖业损失。电力、住建、水务部门要加强供电、供水管线监控巡查,确保供电、供水正常。民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群众的御寒保暖工作,尤其要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流浪人员等困难群体的防寒防冻工作,坚决避免因冻致死现象发生。林业、文广旅体等部门要根据职责提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四、保障交通安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制订和完善交通保畅通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管控措施,特别要做好公路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车辆分流、疏通、绕行及道路防滑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五、做好防风避险。农业农村、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海上风情,及时发出预警,适时提醒、组织受影响海区各类船舶回港或转移避风,保障船舶和人员安全。

  六、加强恶劣天气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危化、建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提前防范冷空气对企业生产安全的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七、严防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各地要坚决克服长时间干旱可能造成的麻痹思想,按照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的要求,切实加强各项强降雨防御措施,坚决杜绝因强降雨导致的山洪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水务部门要加强山洪灾害预警和防御,严防山区中小河流洪水,并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尽可能回蓄水库水量。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山边、水边、村边、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并落实防控措施。

  八、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如遇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区三防办(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3429323、3433456,传真:34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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