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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补录人员的公示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4名拟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前期已于2022年4月24日公示,公示期间有两名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根据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规定,对第一次公示后因个人辞职出现的空缺,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补录杨振声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发电厂生活区1栋,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6151991)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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