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康广东建设和全面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于2022年8月3日经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我局批准(编号:4415022022001),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批准时间:2022年8月3日。
三、公告内容
项目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下达规模)0.7399公顷,落实地块位于田墘街道南联村,2020年度国土调查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将《审批表》中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对比图等内容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田墘街道办事处、南联村公告栏。
附件: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