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3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支委)会议、党员大会等系列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矛盾,不回避、不掩盖、不迟疑,深刻分析根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钉钉子”精神,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成立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党支部关于落实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逐项分解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转变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等,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理解不深刻”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会议制度和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支部大会、支委会等会议第一议题。同时对部分同志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指正;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局主要领导领学《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节选、《广东在百年党史上的地位和贡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并将学习资料传达至每位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自主学+集中学”、“线上线下双学习”等形式,结合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学习有效性。
2.关于“中心工作推进缓慢,贯彻落实打折扣”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2021年我区共组织“创森”相关宣传活动8次,印发“创森”工作简报10期。2021年11月21日,重点开展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渔业安全生产暨开展江河湖聚水环境安全整治‘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建生态宜居汕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宣传单,张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牌,“南方+”、“美丽红海湾”等平台也作了专门的报道,突出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大提高了群众对创森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森林进城围城”的氛围;二是稳步推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完成2021年高质量水源林工程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治任务,同时建设以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的沿海防护林体系,修复更新基干林带。
(二)管党治党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使用自制凭证入账、超额使用现金支付等方面。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议,加强局及属下单位财务人员对党规党纪和财务制度的学习,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坚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障专项资金用途;二是费用报销手续不齐全方面。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坚持立行立改,补齐经手人、证明人等手续。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
针对原区农林水务局和区海洋与渔业局存在固定资产无登记入账问题,我局已要求局及属下单位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管理,现已全部登记入账。同时积极推动机构改革后的合并机构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对一些长期不能使用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
(三)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组织建设不健全,党建工作虚弱化”问题
一是及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确保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及党小组会会议。自巡察组指出巡察问题以来,局党支部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同时加强党支部管理,并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教育,提高纪律意识。同时对落实提醒谈话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我局对相关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行立改,杜绝相关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民主决策形式化,末位表态成虚设”问题
局主要负责人同志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涉及“三重一大”或其他重要事项议题研究时,由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率先提出建议,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
4.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议程,对标对表,扎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5.关于“发展党员不重视,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针对机构改革前原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问题,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同时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肃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2021年共发展预备党员4人;针对缴费收缴不规范问题,我局党支部认真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足额收缴党员党费,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6.关于“党员监管有漏洞,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根据《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属于局及下属单位管理的人员登记备案,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上报至有关管理部门,坚持动态管理。同时要求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在“国家移民管理局”APP查询本人持有因私证件情况并截图上报,指明专人认真校对梳理并及时收缴干部职工的因私证照,坚持动态管理。
7.针对“监督责任不聚焦,‘有效监督’有差距”问题
局党支部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纪律学习教育。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纪工委,主动对接,强化自我监督。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究及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局党支部认真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先后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2021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部署会等系列会议,研究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同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强调部署,要求各股室、属下各单位人员提高警惕,切实担当起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的责任。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按要求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部署工作。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均开展相关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局及属下单位工作人员意识形态安全认识,树立安全防线;三是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成果转化到“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我局推动完成“抗旱保水助春耕”、“增殖放流”、田墘大排洪治理二期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项目。
3.关于“意识形态督查检查不到位”问题
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区党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区直(含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的方案》文件要求,向区党工委汇报党建方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局领导班子将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保持整改工作不松懈、问题不反弹的常态,建立有效的防范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效果落到实处,整改问题“不反弹”,形成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势头。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相关纪律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出的问题,在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长效管理对策。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把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0-3425938;电子邮箱:hhwnls@163.com;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大楼105办公室。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党支部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