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红海湾区社会事务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红海湾区社会事务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我局党支部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我局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支部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中,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2021年10月20日,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局党支部作出部署,明确整改目标,逐项分析梳理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局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印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汕红社函〔2021〕259号),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间节点。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体制机制脱位脱节,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支委会议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②研究局有关事务,要求局领导干部必须逐个表态发言,认真履行议事决策制度。③制订完善了局“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局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支委会议决策,至现,召开“三重一大”有关事项会议4次。④我区启动新的机构改革,根据2022年3月23日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关于机构编制设置的要求,现民政局单独独立,统战部、武装部、司法局、信访局归并政法委员会,并于3月27日报送新的三定方案。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学深悟透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①召开支委扩大会议,组织局党员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要求局党员撰写心得体会。②成立理论学习中心小组,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成员和局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的理论学习中心小组,理论学习中心小组按照《2020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组织,精选课题,深入开展学习,至现,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已开展学习5次,系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有关内容。③健全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列入会议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有力地提高了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至现,第一议题学习了5次。④区社会事务局重新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细化内容,明确项目责任人,责任领导,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此外,我局还根据工作、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列入清单跟进解决。区社会事务局重新制订方案,明确项目责任股室、责任人及责任领导,并在原清单4个民生项目基础上,增加了4个民生实事;区党工委政法委及时梳理清单,细化内容,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了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区党工委政法委多次组织人员到挂驻街道、村委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特别是3月18日,区党工委政法委组织人员到内湖村委协助开展全民核酸采样工作,严密做好组织动员、秩序维护、服务保障,确保“应检尽检、规范有序”。⑤区社会事务局(司法局)在5月份制定的《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融合社会有效资源,开展普法活动,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惠及群众,从而进一步落实整改:发扬“店小二”精神,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开展涉外法律风险专题讲座;开展“宪法护航 伴你成长”宪法进校园专题普法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根治欠薪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3.关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①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已于2021年11月3日完成建筑竣工验收,至现,尚未配套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运营;②我局于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举办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双百社工”业务培训班,内容包括困境儿童政策学习培训、《如何开展留守儿童的救助》、养老服务政策学习培训、社会工作实务培训及案例分析座谈会。结合“民情地图-善美网格”对我区的社会散居、监护情况较差、辍学、重病重残、有流浪史的儿童落实每月走访一次的要求,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民情地图-善美网格”系统。③对全区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严格落实“民情地图--善美村居--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村(居)务公开纸质版上墙制度,要求村(居)务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张贴规范、及时更新;督促全区28个村(社区)对本村村(居)务公开栏必须按标准规范建设。
4.关于“推动“平安红海湾、法治红海湾”建设不够到位。在打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工作中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区党工委教育整顿办统筹协调,于2021年12月4日到区公安分局开展督促督导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各政法单位的督导督查、传导压力,对全区政法干部干警开展全面排查,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依托我区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红海湾政法发布”公众号发布讯息,于2021年11月23日组织公安、应急、教育、食药监、交警、消防等有关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关注度,拓展线索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①成立社会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③加强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意识,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管和评议,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意识形态研究部署会议7次,并部署局意识形态工作。局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做好意识形态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上加大力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部署4次,此外,局其他班子成员在部署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上达到一年2次以上的要求。④出台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树立阵地意识,局设立了网评员,在局LED屏不间断播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英烈陵园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广告牌,同时,密切关注网上和社会面有关意识形态方面信息,通过局粤政易平台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引导。⑤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现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4次。⑥开展国家安全进校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⑦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抄送区党工委宣传部。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出台政策方针作为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小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意识形态的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基础工作做得实、管理工作规范化,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的专题教育培训1次。⑩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并通过谈话谈心、观看纪律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和教育干部职工提高自律意识,严禁“四风”,从思想上、行动上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二)管党治党不够有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犹存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①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观看纪律教育警示片,从正反两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②在办事窗口设立意见箱,发挥群众监管作用,及时掌握发生在群众的腐败行为。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顽疾久治不绝”的整改情况。
①坚持督查调度制度化。由基层司法所通过系统上报每月开展集中教育情况,了解定位管控情况,对未落实的司法所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②坚持集中教育规范化。采取律师等专业人员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社区矫正人员现场说教,开展普法活动等多方式进行集中教育。③坚持公益劳动多元化。采取植树、参与清洁农村公路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益劳动。每年植树节我局组织全区各司法所管辖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义务植树劳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
(三)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组织力有待提高方面。
①落实会议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人员,会前必须填写会议请假表,经局领导批准后,才准予不参加会议。②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③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规范会议时间、内容、参会人员、会议的原则和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④进一步规范“政治生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政治生日”活动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⑤落实会议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必须填写会议请假表,经局领导批准后,才准予不参加会议。⑥加强公文办文培训,由于局办公室人员入职时间短,对公文写作、办文等程序不熟悉,我局开办办文培训,就会议记录、文件撰写、上报、审批等内容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党支部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社会事务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驰而不息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保密规定,严把项目采购、建设、验收关口,筑起预防腐败的堤围。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从思想上不想腐、不敢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社会事务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決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決策、科学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坚持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事务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438248;邮箱信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人民东路16号;邮政编码:516622;电子邮箱:hhwmzjbgs@163.com。
红海湾区社会事务局党支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