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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海湾区三个街道申请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为保障我区三个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按照每年每个1.2万元的标准,现受理2022年度全区三个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经费补贴共3.6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规定,拟同意核发三个街道基层服务补贴三万陆仟元整(¥36000),所需补贴资金从中央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即发布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438022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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