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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现将拨付2名红海湾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经济补偿金共15564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日(自发布之日开始)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3438022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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