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汕尾委办字〔2022〕80号)要求,经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拟推荐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参加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评选,拟推荐蔡随河、林海彬、谭艳球同志参加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情况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一、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于2021年5月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派出机构,现有人员4名。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处理辖区内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信访维稳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辖区内民用核与辐射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及校应急管理工作、生态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汕尾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蔡随河,男,1972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近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大旗,对上级提出的工作任务,坚决以争创一流、勇当先锋为目标,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不达目的不罢休,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平凡的岗位中,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理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推动东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步入新台阶、走上新阶段,用实际行动为东洲街道绘就美丽生态画卷作出贡献。
林海彬,男,1978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三级主办,近年来,该同志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一岗双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完成央督交办的各项任务,百分之百完成民生实事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辖区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谭艳球,女,198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现任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一级科员,该同志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历经纪检监察办、党政办多岗位锻炼,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较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被汕尾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汕尾市“最美巾帼逆行者”荣誉称号;2021年获得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在生态环境保卫战中,能立足自身平凡的岗位职责,以高度责任心完成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时刻铭记党员的身份,做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者,用实际行动为环境的持续改善贡献平凡力量。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