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委托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4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l-7kROWduuX35Y3uGsHFQ
提取码:un39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大院106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显忠 0660-3425938
电子邮箱:hhwnlscxz2010@ 163.com
八、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工020-89805789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8号瑞福大厦1113室
附件:汕尾市遮浪现代渔港(二级)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