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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召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第1号)
2023-06-26 09:40 来源: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召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听证会参加人14名。其中,消费者代表6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经营者代表1名,由汕尾市红海湾供水有限公司派代表参加;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由我局负责聘请。

  二、设旁听席和记者席。旁听席设旁听人员3名,由我局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以及场地情况,确定人数并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记者席设新闻媒体2名,由我局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汕尾市常住居民;

  (二)对自来水价格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三)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遵守听证会纪律,按时与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的通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者,请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直接到区发展和财政局发改和统计股报名。地点: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办公楼4楼403室。

  (二)下载附表填写后发送至区发展和财政局发改和统计股邮箱。(联系人:黄俊锐;联系电话:3423832;邮箱:cjch9959@163.com)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前。

  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五、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将于听证会举行15日前另行公告。

  附件1: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申请表.doc

  附件2: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记者申请登记表.doc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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