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考生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23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笔试成绩已通过各考生的报考邮箱进行发送,请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报考邮箱进行查询。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二、资格审核事项
(一)笔试入围考生(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至17︰30。
审核地点:笔试入围的考生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323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需提供材料
1.《2023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承诺书;
6.报考岗位有条件要求的,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如:驾驶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
7.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入党时间;
8.考生如属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9.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人、考生在材料复印件空白处分别签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三、其他事项
1.原件校验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请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但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备齐资格审核材料,以备递补。
2.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跟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笔试入围考生名单.xlsx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