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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8个村(社区)申请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2023-12-05 17:01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为保障我区村(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文件精神规定,拟同意核发全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经费。2023年度全区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共28个,每年按平均每个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补助,现需申请经费补助壹拾肆万元整(¥140000),所需补贴资金从中央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即发布日起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660-343802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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