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红管公〔2023〕1号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中共汕尾市委关于印发〈汕尾市功能区代管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发〔2020〕11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升基层政府的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第一版)》等9张清单,现予公布。
附件1: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2: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责任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3: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5: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责任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6: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7: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权力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8: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责任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附件9: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pdf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