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明阳海洋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码头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明阳海洋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明阳海洋装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拟选位置: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2.4884公顷,其中农用地41.4957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9909公顷,未利用地0.0018公顷。
拟建设规模:拟建设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后方陆域纵深1000m,建设设备堆场、基础堆场、管节仓库和堆场区、生产生活辅建区以及配套工程。
汕尾明阳海洋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码头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