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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4-06-24 10:44 来源: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兹有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坐落于东洲街道白沙湖畔连岛路边土地一宗,面积328.26亩,宗地四至:东至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用地;南至石古、前山石、前山江等集体土地;西至连岛路;北至海域(详见附图)。该宗地土地所有权为全民所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将该宗地土地权属情况进行公告,对上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区管委会提出,逾期没有提出或提出无效的,将该宗地使用权确认给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宗地坐标.docx

  2.公告范围图.pdf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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