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召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供水价格分类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成本监审结论、听证方案要点、参会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
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中心二楼217会议室
二、成本监审结论
经开展成本监审,红海湾供水有限公司2019—2021年三年平均供水成本为1.5625元/立方米,经核加准许收益及税金,红海湾供水有限公司平均供水价格为1.7342元/立方米,与现行综合平均水价1.76元/立方米差不多,本次拟暂不调整水价,仅按《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价〔2014〕30号)文件规定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及简化分类。
三、听证方案要点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水价简化分类后实行单一制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计价模式,并保持综合平均水价不变,仍按1.76元/立方米执行(含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价格),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用水量每月每户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每立方米1.7元;第二阶梯用水量每月每户26-30立方米,水价每立方米2.5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每月每户31立方米及以上,水价每立方米5.10元。用水量按每户4人以下(含4人)确定,每增加一人各阶梯用水量相应增加6立方米。
四、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许泽沛
(二)听证会参加人(14人)
1、消费者代表:陈经靓、罗世绵、刘规宇、何瑞雪、钟德健、郑义展
2、经营者代表:杜国朕
3、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吴俊霖、房汉义
4、专家:王跃德、陈粤海
5、区直有关部门参加人:陈显忠、林裕松、庄辉宁
(三)旁听人员(3人):李国辉、曾小梅、李世径
(四)新闻媒体代表(2人):黄小斯、汪旭莹
(五)听证人(3人):曾向懂、黄俊锐、陈佳茵
特此公告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