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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海湾旅游区景区门票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3-12-04 10:09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红海湾开发区 【字体:   打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红海湾旅游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3〕5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250号)等有关规定,经对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景区门票开展成本监审,并结合红海湾旅游区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红海湾旅游区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

  红海湾旅游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每次20元(最高限价)。景区经营者可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抄报我局。

  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景区内各景点及景区内举办的临时展览不得再另行收费。

  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1.以下各类人员可凭有效证件享受免票优惠:

  (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

  (2)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

  (3)6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4)残疾人;

  (5)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举行过入教仪式并持有有效证件(如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证、皈依证等)的同一宗教信教群众;

  (6)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

  (7)消防救援人员;

  (8)其他国家和省规定应免票的人员。

  2.以下各类人员可凭有效证件享受门票半价优惠:

  (1)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读学生;

  (3)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的老人;

  (4)其他国家和省规定应给予票价优惠的人员。

  3.节假日期间实行门票优惠。“五一”、“十一”、春节节假日期间,对单次购买全票的游客实行门票价格20%以上的优惠,团体门票优惠标准由旅行社等企业与景区管理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你局要做好门票价格实施前和实施中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督促景区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门票票面的明显位置上印制门票价格,不得用加盖印章形式在票面上标示,同时,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票价种类、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售票办法、优惠对象、优惠幅度、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景区执行上述价格前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执行。本批复自价格正式执行起试行三年。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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