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以下简称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及“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汕尾市工作落实、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等7个专题的情况,共抽查单位124个次、涉及项目资金10737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推进打通供需通道,消化房地产库存;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正税清费,努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补齐城市公共安全、农村基础设施、交通网络互联互通、环保设施、信息化和城市地下管网等方面的短板。
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民生政策措施,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汕尾新区(中央商务区)项目、汕尾海丰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生态科技城)项目等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推进机制、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权力清单及审批事项公开机制等;通过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我市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在省出台政策以外,我市制订了4项特色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制定政策帮扶措施,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强化督察督办措施,反复开展精准识别,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区推动去产能的配套措施制度出台慢。
(二)陆丰市、陆河县完成珠三角向粤东西北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工作进展滞后,分别仅完成省下达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的7.1%和14%。
(三)各县(市、区)尚未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且棚改货币补偿安置率仅为10.71%。
(四)我市各县(市、区)尚未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预防处置工作机制。
(五)陆丰市、陆河部分推动降成本的政策措施未能及时落地。
(六)陆丰市财政补贴红利未充分释放。
(七)用电优惠措施受惠面不够广。
(八)市城区政府尚未出台补短板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九)部分补齐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进展较慢。
(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慢。
(十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度较慢。
(十二)海丰县农网改造项目部分设施选址选线征地未落实。
二、2017年上半年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建设进度。汕尾新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汕尾海丰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生态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建设项目、陆丰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建设进度。
(二)项目未实质性开工建设。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建设项目、陆丰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未实质性开工建设。
(三)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汕尾新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属市金叶发展公司自筹应投入资本金3120万元尚未到位。
(四)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征地拆迁工作。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建设项目、陆丰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五)海丰县政府未落实农村集体留用地补偿。汕尾海丰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生态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未落实完成部分征用农民集体留用地375.11亩的手续。
(六)项目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汕尾新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汕尾海丰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生态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陆丰市产业转移园项目等3个项目应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5457万元,有关县(市、区)社保部门无法将社保资金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
三、全市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及“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陆丰市和陆河县政府制订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工作缓慢。
四、2017年第2季度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各县(市、区)的68个有关部门未及时出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相关配套实施方案。
(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均未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
(三)市职业技术学校和林伟华中学均未发放2017年春季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
(四)不应纳入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范围的贫困生132人。
(五)扶贫系统贫困生数据和教育系统贫困生数据差异较大。
(六)962名建档立卡贫困生信息不对称和贫困户信息错漏。
(七)市技工学校贫困生7人尚未列入生活费补助发放范围。
(八)市技工学校未及时发放43名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129000元。
(九)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兜底的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人数1570人。
五、2017年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尚未出台配套措施。我市在涉及“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测评估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情况和众创空间的实施方案”方面,尚未制定相关的政策配套措施。
(二)未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633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未拨付科技发展、企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63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未拨付资金603万元、市城区未拨付资金资金30万元。
(三)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止2017年6月30日,市人社局收到省级创新驱动专项资金9517万元,涉及6个项目未投入使用的资金5916.72万元。
(四)资金无法投入使用导致闲置1130万元。(1)2016年11月,陆河县财政局下达拨付陆河县国资公司2015年技术改造专项结余资金108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陆河县国资公司一直挂存该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用款单位。(2) 2016年12月,陆河县财政局下达县经信局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一直无法投入使用。
(五)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截止2016年底,市科技部门合同到期半年以上、未完成验收的省级资金项目共7个,合同金额1090万元。
六、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汕尾市工作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对口帮扶汕尾市的资金未能及时安排使用,个别帮扶项目进度缓慢。
七、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县两级部分财政资金尚未配套146970.33万元
(二)部分公立医院建设升级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1. 陆丰市人民医院、陆河县人民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建设。
2.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3家医院升级建设项目未完成征地。
八、全市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6年脱贫成效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6年度脱贫人口数据重复118户277人。
2.被认定的已脱贫人口仍居住在C/D级危房1493户2018人。
3.被认定已脱贫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尚未纳入民政低保政策兜底对象1186人。
4.被认定已脱贫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尚未纳入民政五保政策兜底对象165人。
5.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中尚未纳入民政部门政策兜底对象782人。
(二)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 汕尾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进度偏慢。截至2017年10月15日止,全市资金平均使用率为27.21%,扶贫开发资金使用进度偏慢。
2. 海丰县和陆丰市以前年度扶贫资金417.20万元长期闲置。
3. 海丰县和陆丰市超范围发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39户233300元。
(三)扶贫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
1.陆丰市和海丰县产业帮扶增收脱贫项目未落实。
2.海丰县“以奖代补”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平均发钱的现象。
(四)“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纳入教育部门惠民资助范围25人。
2.全市教育部门建档立卡学生学籍信息和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不一致196人
3.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范围共82户,其中:陆河县56户、陆丰市20户、红海湾开发区6户。
4.陆丰市未及时发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63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58.20万元。
5.海丰县、陆丰市重复纳入2017年危房改造的贫困户2户。
6.已被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的8户农户仍按建档立卡标准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陆河县6户、陆丰市2户。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共 477人,其中:海丰130人、陆丰347人。
8.陆丰市尚未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69人。
(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推进缓慢,未能发挥撬动作用。
(六)新农村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陆丰市、红海湾开发区编制新农村建设整治规划工作进度缓慢。
(七)其他问题
1. 海丰县1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帮扶对象。
2.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户籍人员117人。
3. 海丰县梅陇镇围湖村委会分散贫困户帮扶台账资料不齐全。
4. 海丰县公平镇和黄羌镇部分发放“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审批手续不规范。
5.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适龄无就读人员365名。
对以上2017年度政策跟踪审计查出的62个问题,截止2018年3月底,有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完毕的问题44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