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迎接国家海洋督察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4日转来〔2017〕198号(粤信转〔2017〕70号)信访件,我市高度重视,专门落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核查处理。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经市环境保护局积极调处,目前该信访事项已按程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来电匿名反映,广东沿海火力发电厂在处理脱磷脱硝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无机氮,通过脱磷脱硝工艺的水转移,流入火力发电厂排海管道,会引起附近海域无机氮超标。
二、处理情况
我市环境保护局于12月4日接到接到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我市的两个火力发电厂(汕尾电厂和华润海丰电厂)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汕尾电厂现场检查情况:
1、汕尾电厂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白沙湖畔,一期已建设2台600MW机组和2台660MW机组,由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负责汕尾电厂的建设和运营。汕尾电厂于2003年6月9日取得国家环保部环评报告书批复(环审〔2003〕201号),2009年2月11日、2012年9月3日分别通过国家环保部竣工验收批复(环验〔2009〕41号、环验〔2012〕182号)。
2、汕尾电厂没有脱磷工艺,脱硝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该电厂主要废水为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和温排水(海水循环冷却水)。
3、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各自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口,未发现有废水混入温排水排出海口。
4、温排水采用直流循环,海水冷却水来自电厂循环水取水口,海水冷却水与凝汽器进行热交换后从电厂温排水口排海。
5、2017年4月26日、8月29日《广东红海湾电厂循环水排水口及其邻近海域水质监测》(汕尾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报告编号:2017042601;2017082901)表明,该电厂循环水排水口及其邻近海域水质为不劣于国家标准三类水质,所有站位项目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6、2017年12月5日,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电厂温排水排水口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无机氮达标,详见附件六(汕)环境监测(WR字(2017)第0314号)。
(二)华润海丰电厂现场检查情况:
1、华润海丰电厂位于海丰县小漠镇,已建设2台1050MW机组,由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华润海丰电厂于2010年12月29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环审〔2010〕428号),2015年12月17日通过省环保厅竣工验收批复(环审〔2015〕615号)。
2、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没有脱磷工艺,脱硝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该电厂主要废水为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和温排水。
3、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各自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口,未发现有废水混入温排水排出海口。
4、温排水经温排水口向海排出。
5、《华润海丰电厂循环水温及其影响海域水质监测》(汕尾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监测报告:2017年5月29日;2017年10月12日)表明,华润海丰电厂循环水温排水及其影响海域海水水质为不劣于国家标准三类水质,所有站位项目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6、2017年12月5日,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电厂温排水排水口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无机氮达标,详见附件十一(汕)环境监测(WR字(2017)第0315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来,我市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大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和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专此报告。
附件: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198号(粤信转〔2017〕70号)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 月9日